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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云服务开通协议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15】日
《直播云服务开通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北京溪流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们”)与您(亦称“客户”)就视频直播云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或“直播云”)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对您与我们(以下合称“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有效合约。当您签约(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在本协议加盖公章/合同章/电子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网页上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电子版,或以其他方式接受本协议)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我们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作为本协议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若双方之间就本服务交易存在盖章合同文本与在网页上点击确认/同意或以其他方式接受的本协议文本,仅针对各文本存在冲突的内容,以双方盖章文本为准,其余内容依旧有效。

请注意:如您未通过上述方式签约本协议,而事实上使用了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您开始使用、调用、获得、接受、试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则本协议仍对您产生法律约束力,您应同样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审慎阅读】在本服务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除责任条款,您的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其中,限制、免除责任等重要内容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如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联系我们进行询问。除非您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

请注意: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公司已经发布及后续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以及规则、声明、通知、警示、提示、说明等内容、《StreamLake用户服务协议》、《StreamLake隐私政策》、《实名认证服务协议》(以上合称“服务规则”)以及我们对该等规则的不时修订和更新。对本协议的确认/同意即代表对服务规则的确认/同意。该服务规则一经发布即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公司将以适当的方式(本平台公告、系统通知、线下提供等)提醒您及时阅读。如前述相关服务规则及相关修订、更新发布后,您仍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服务规则及其修订和更新。

如您代表任何企业或组织签署/确认/同意或使用本服务,您承诺已获得该机构或组织允许您代表其接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整授权。

定义:

本平台”:指由公司合法拥有并运营的品牌名称为StreamLake,域名为www.streamlake.com的官方网站以及不时提供的客户端及应用。
直播云”:指公司在本平台展示(官网地址:https://streamlake.com/article/jlzbac)的服务。本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音视频采集、上传、编辑、媒资管理、媒体处理、分发、播放等功能的音视频服务。为避免歧义,您实际有权使用的本服务的具体内容以您在本平台实际开通且公司同意向您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您的应用端”/“客户应用端”:指由您合法运营的实际使用本服务的网站、客户端、应用程序、平台、小程序及移动或非移动智能终端设备。请注意,公司是中立的技术服务提供者,按照本协议及与您的其他约定向您提供本服务。您理解并认可您的应用端均由您自行运营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除非双方明确达成此类合作,我们不会、也不可能参与客户应用端的研发、运营等任何活动,我们亦不会对客户应用端进行任何的修改、编辑等类似的处理。
最终用户”:指所有通过客户应用端直接或间接获取本服务的使用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您的业务数据/“客户业务数据”:指客户及其指定用户利用本服务而传输、存储、处理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文本、声音、软件、图像或视频文件。

1. 服务账号

1.1您须按本平台账号注册流程及《StreamLake用户服务协议》的要求注册、登录服务账号后,以本平台注册用户身份使用本平台及本服务。在开通使用本服务之前,您还须依据本平台实名认证流程及《实名认证协议》的要求完成服务账号的实名认证。
1.2 如您违反本平台的服务规则,您理解并同意,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服务规则视实际情况经过或不经事先通知您,而单方采取暂停使用、冻结账号、注销账号或收回账号等措施,您应自行承担上述账号处置措施、账号功能受限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和损失。
1.3 您的账号是您在本平台进行包括使用本服务在内的一切活动的唯一标识。您有责任维护账号、密码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并对您以注册账号名义所从事的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4 您在本平台的注册账号仅限于您本人使用,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若企业因自身经营需要,将其以企业名义认证的账号交由个人管理的,应做好权限管控,并且在管理人员变动时完成内部交接和密码变更以保证您的账号安全。

2. 服务内容

2.1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为音视频解决方案,其中包含多项可独立使用的服务(如存储、分发、转码、播放等,单独可称为一个“服务项”),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等情况不时地纳入新的服务项或升级某个服务项或减少原有服务项。为避免歧义,您实际有权使用的本服务的具体内容以您在本平台实际开通且公司同意向您提供的服务项为准。
2.2在您开通本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文件:我们为本服务特别制订的服务订单(如适用)、服务规则、产品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等级协议、技术规范、操作文档、计费规则等)。公司可能以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的形式提供前述文件供您查阅。您应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上述文件内容及开通本服务。一旦您开始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充分了解所开通的服务内容并接受上述相关文件的约束。
2.3您理解并同意,除非您开通了具备存储功能的服务项,否则本服务并非专门的存储服务,对于您使用本服务上传、发布的内容,您应当自行采取了备份措施,如出现业务数据丢失、毁损等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承诺的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公司无需对客户数据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当您使用本服务的中具备存储功能的服务项(如直播录制)时,我们提醒您,如您将存储文件删除,被删除后的文件将无法恢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应由您自行承担。
2.4您可以在开通服务期间内享受我们承诺的提供的服务和售后支持,我们将按照本协议及服务标准,具体参见本服务的《服务等级协议》(如有)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为您提供连贯而安全的服务。
2.5本服务(包括提供的开发工具、SDK)中可能会包含相关第三方开源代码或软件。您理解并同意,该等第三方开源代码或软件可能由其他协议约束和使用,您应遵守相关协议的使用要求合规使用、开发(如有)该等第三方开源代码或软件。

3. 服务使用规范

3.1客户资质要求:使用本服务的客户应用端、域名等已具备相关资质、备案或许可。如开办网站的有关许可或批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所需的备案,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所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就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已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并取得经营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
3.2客户必要的配合:根据本服务性质,开通服务后正式开始提供服务之前,或本服务提供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您配合我们完成各项对接(包括客户为公司开通必要的权限,如源站调取内容权限)、测试和验收(如有),由于您自身原因,未能积极配合对接、测试和验收(如有)环节的,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如约提供或无法正常提供您所开通的服务,对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您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支付已产生的费用。
3.3服务可用性:根据本服务性质,在本服务提供过程中,为保证您正常使用本服务,您应当注意双方事先约定的服务用量(包括但不限于存储上限量、并发量),避免出现突发性的最大并发量用量需求。如您有超出服务用量的业务需求,应当事先与公司联系并协商确定服务方案。对于未经公司事先同意的超服务用量使用行为而产生的服务不可用、客户业务损失等应由您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客户应当赔偿公司所受损失。
3.4客户禁止行为:
客户须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以下行为,同时客户须采取内容安全过滤机制确保最终用户亦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以下行为,并对最终用户的行为承担责任:
3.4.1客户或最终用户利用互联网及本服务开发、制作、上传、复制、查阅、发布、存储、传播的内容/应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内容不得含有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10)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11)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12)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3)散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4)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5)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6)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7)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8)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9)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20)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1)未经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22)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暴力和/或自残行为内容、任何威胁生命健康、利用管制物品等危险器械表演的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及/或财产权利的内容、怂恿、诱导他人参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导致死亡的危险或违法活动的内容。
(23)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4)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25)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及其他违法广告用语;
(2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社会治安及公序良俗、干扰公司服务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3.4.2客户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3.4.3未经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您将本服务转让、再许可、出租给其他第三方(包括向您的关联方转让、再许可、出租)的,我们不对该等第三方使用本服务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负责处理与该等第三方产生的任何争议、索赔。此外,我们还有权中止提供本服务,因此给您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4.4客户保证通过本服务发布、传播的内容/应用还需遵守《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本服务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如通过本服务发布或传播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的非真实音视频信息时,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3.4.5客户不应在本服务或本平台之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您对自己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5针对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规则的行为,公司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内容、限制账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冻结账号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措施。公司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对已删除内容公司有权不予返还或恢复。
3.6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我们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我们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4. 服务费用

4.1服务费用、充值、计费、扣费等支付规则将在您订购相关服务的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应按照https://www.streamlake.com/网站上现时有效的价格体系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4.2付款主体:任何情况下,您均应按开通本服务时接受并同意的相关规则按时付款。若您以线下协议的方式开通本服务的,具体计费结算规则以线下协议约定为准。无论以何种方式计费或付款,付款主体应与您开通服务时实名认证的账号主体名称一致,您理解并同意,如因付款主体与认证主体不一致导致任何金融合规问题,您将承担全部责任,亦包括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4.3结算方式:您可以根据订购页面中实际展示的可予选择的结算方式确定服务费用的结算规则:
4.3.1预付费是先付费后使用,即按包年包月、资源包计费,您可下单支付包年包月服务费或购买资源包,公司根据您订单提供相应服务。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服务到期后,公司不支持您继续使用(即未使用量自动作废)也不支持任何形式的退费。
4.3.2后付费是先使用后付费,即按量计费,根据服务计费规则,按小时、天或月等周期为计费周期,按1个计费周期实际使用量计费出具账单,并按账单金额收费。如您选择后付费结算方式,则您需向公司提交申请,经公司评估您信用情况后给予授信额度。
4.4报价调整:您理解并认可,服务期内我们可能酌情调整报价及计费,请以产品/服务相关页面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如您不同意前述收费调整,应立即停止使用产品/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相应产品/服务,则应被视为您理解并同意按公司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及方式支付相应费用。产品/服务涉及计费调整的,您在本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生效日后下单的产品或服务,按调整后的方式计费。
4.5欠费处置:您应保持账户余额充足以确保服务的持续使用;我们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您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就本服务而言,停服之后,您无法上传新视频,并且已上传发布的视频也无法正常播放。您使用的存储空间资源仍继续扣费,因此欠费额将会累计。除非您与我们另有约定,欠费超过15日,将视为您主动放弃本服务,您的存储空间将被回收,存储空间内数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上传的视频、转码视频等)将被清除且不可恢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6 税费及发票: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的,则本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随之调整,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税金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税率计算。
4.7 您完全理解我们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活动均为我们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如您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使用本服务的,我们有权视情况撤销给予您的优惠。

5. 权利义务

5.1 您的权利、义务

5.1.1您应按照我们的页面提示及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5.1.2我们特此授予您一项非排他的、不可转让或再许可的、有时间限制的、可撤销的、仅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本服务中产品、技术的授权。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我们,您无权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将保留所有未明确授予您的权利。
5.1.3您不得以非我们原因产生的费用为由拒绝向我们支付服务费,如客户应用端遇到访问流量异常情况,或遭受到来自第三方的网络攻击等黑客行为而产生费用,您仍应向我们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5.1.4除我们明示许可外,不得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我们提供的服务或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我们提供的服务或软件的源代码;
5.1.5您应保证,其上传和存储到本服务中的或通过本服务收集、存储、使用、传输、转让、公开披露、删除的数据,均为您依法收集、获取或依法获得授权的业务数据,您不会也不曾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合法权益。如业务数据中包含了个人信息的,您应保证已经获得了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并有权将其个人信息传输给我们进行数据处理。
5.1.6您保证,我们提供的SDK/API的Key(访问密钥)仅可用于已获得授权的客户应用端。您应当妥善保管其使用本服务的key,不得将Key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租、出借、披露、泄露等。如Key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安全问题时,您应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对因上述情形产生的遗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
5.1.7不利用我们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我们、我们的关联公司及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快手、快影等产品的合法权益之行为;
5.1.8您对自己存放在我们本服务上的数据以及登录本服务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账号、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5.1.9您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5.2 我们的权利、义务

5.2.1我们应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如《服务等级协议》)的约定向您提供服务。
5.2.2我们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及我们提供的软件的运营维护,即直播云服务的相关技术架构及操作系统等。操作系统之上部分(如您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您自行负责。此外,您自行升级操作系统可能会造成宕机等不良影响,请自行把握风险并谨慎操作。
5.2.3我们将消除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您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我们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6. 服务的中止及终止

6.1 如若发生下列情形,我们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6.1.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6.1.2我们因自身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提供本服务的,将提前30天通过本平台站内公告、或其他站内合适版面发通知或给您发站内通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您,则可停止向您提供本服务。除非另有约定,届时我们应将您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退还至您的账户;
6.1.3我们因任何政府机构的政策规定或法律法规变化,或任何命令、行动、条例、干扰和干预导致无法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本服务的,经事先书面通知您,则可停止向您提供本服务,除非另有约定,届时我们应将您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退还至您的我们账户;
6.1.4您严重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a.您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b.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我们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且您仍应支付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其中,您应保持账户余额等扣款渠道金额充足,以确保服务的持续使用。若您的的账户余额等扣款渠道余额不足导致服务欠费的,我们将暂停提供按量付费服务。
6.2自我们暂停服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宽限期”),我们仍将存储您的业务数据,并持续计算存储费用,供您转移您的业务数据(如有);宽限期满,您仍未支付所欠服务费用的,您保存在我们的全部数据将会被删除并清空且用不可恢复,除非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
6.3您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我们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您遭遇该等行为而给我们或者我们的其他的网络或服务器带来危害,或影响我们与国际互联网或者我们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我们内部的通畅联系,我们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

7. 个人信息及数据合规

7.1若您使用本服务,公司需采集、处理您的自然人最终用户个人信息的,您应配合公司获取最终用户的授权,即最终用户同意并授权公司为提供相关服务之需求采集、处理其个人信息。您应在客户应用端隐私权政策中向您的最终用户说明客户应用端使用公司产品及服务,并向最终用户说明公司为提供服务将采集、处理的个人信息范围、目的、用途。如因任何一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导致另一方遭到用户投诉、监管处罚的,违规的一方应当承担消除不良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7.2除因您使用本服务所需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您的同意,公司不会接触或使用您的业务数据。
7.3因您的业务数据的产生、收集、处理、使用等任何相关事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而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并且,公司有权随时全部或部分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您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或承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您自行承担,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7.4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数据及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数据处理”)等监管要求不完全一致,为了避免您由于不了解最终用户所在国或所在地区关于数据保护的法律或政策而违反当地的监管规定,本服务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使用。若因您违反本条约定而引发的相应风险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8. 出口控制合规

8.1本服务服务可能受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技术出口或贸易管制法律的管辖。您与我们均应遵守适用于本服务的所有法律,包括由中国商务部、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执行或实施的贸易管制的法律(统称“ 贸易管制法 ”)。
8.2您不得采取导致公司违反中国、美国或其他适用的贸易管制法的任何行动。如果您得知可能存在违反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贸易管制的情形,您应尽快通知公司,但任何情况不得晚于获知该消息后十四(14)天。
8.3如果公司基于相关事实合理地认为,履行本协议将导致公司违反适用的贸易管制法,或使公司面临成为此类法律下经济制裁主体的风险,公司可以暂停向您提供本服务或终止本协议。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有权要求您赔偿损失,您的赔偿义务或责任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9. 知识产权

9.1您应保证使用本服务上传、存储、分发的业务数据,对本服务的使用及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基于侵犯版权、侵犯第三人之权益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其他适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我们提起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则您应赔偿我们因此承担的费用或损失,并使我们完全免责。
9.2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本服务所涉及的相关客户业务数据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我们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9.3您承认我们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我们或第三方所有。除我们或第三方明示同意外,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4未经我们的事先书面授权,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私自使用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StreamLake”、“溪流湖”、“快手”、“Kwai”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或通过特定描述使第三方能够识别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上述标识的行为。由于您违反本协议使用公司上述标识等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5您理解并同意授权我们可以在销售、营销等宣传、推广材料和活动中使用您的名称、商标、标识,但仅限于表明您是我们的客户或合作伙伴。
9.6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双方就其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相关信息,无论在本协议期限内还是终止后,均应当遵守知识产权、保密、反不正当竞争及其他方面的法律规定,对所知悉的对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披露、转让、授权许可、交换、赠与或进行不当使用。违反本条规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0. 保密条款

10.1保密资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资料,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10.2本协议任何一方同意对获悉的对方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资料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除非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要求或上述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外,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不得对外披露。
10.3价格保密义务:除了我们在本平台上已经公开的价格,您理解我们给予您任何优惠价格属于保密信息,非经授权的泄露将对我们产生损害和不利影响,您享受该等优惠价格的前提是对该等价格进行严格保密,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没有必要获得该等信息的客户方人员)披露该等保密信息。若您违反本条价格保密义务,我们有权自行决定是否:(1) 取消给予您的价格优惠;(2)要求您将已经按照优惠价购买的服务,按照无任何优惠的价格全额补足;(3)终止为您提供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及(4)要求您赔偿对我们因此产生的损失。
10.4您与我们同意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资料等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资料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10.5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11. 免责声明

11.1 您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我们违约:
11.1.1 我们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11.1.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11.1.3基于技术所限,我们无法保证本服务是完全安全的或不存在任何漏洞或病毒,您须自行服务配置您的信息安全技术、防毒软件等避免漏洞或病毒侵害;
11.2公司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公司的义务或承诺,公司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11.3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我们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1.4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12. 不可抗力

12.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2.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13. 通知和送达

13.1 您理解并同意,公司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系统消息、短信、电话等一种或多种商业上可行的方式向您发送通知,您应确保您向我们提供的联系信息是完整、准确且当前有效的。上述通知在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
13.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公司与您另行订立协议明确规定其他通知方式,您发送给公司的通知,应当通过公司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4.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4.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法律管辖。
14.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附则

15.1公司有权依据国家政策、技术条件、产品功能等变化需要而进行修改本协议,公司会将修改后的协议予以发布。前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公司将以适当的方式(网站公布、系统通知等)提醒您更新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修改后的内容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应同样遵守。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若您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认可修改后的协议。
15.2公司保留在不影响您在本协议下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及义务转让给关联方或其他法律主体,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在此情况下,本协议对受让方或受托方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15.3本协议之任何内容不应理解为双方之间构成代理关系、合伙关系、合资关系或联营关系
15.4如果任何条款在性质上或其他方面理应地在此协议终止时继续存在,那么应视为继续存在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出口控制合规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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