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logo
售前咨询
智能特效
文档中心
相关协议智能特效开发者规范

智能特效开发者规范


智能特效开发者使用规范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4日

生效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为帮助使用智能特效 SDK (以下简称“本SDK”)的开发者和运营者(以下简称“”)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的规定下开展第三方 SDK 业务,更好地落实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要求,北京溪流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制定《开发者使用规范》(下称“本规范”)。当您在您的应用内封装本SDK并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时,您应遵守本规范。

在您使用本SDK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规范,在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使用本服务。如果您对本规范任何条款存在异议,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规范,请停止使用本SDK;一旦您开始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规范。

1、本SDK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使用,您应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防止您的应用或最终用户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使用本SDK。
2、您承诺您的应用具备向最终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资质、许可,如因不具备相关资质、许可而导致的风险与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如根据您提供的服务的性质,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算法备案及开展安全评估。
3、您接入本SDK并运营您的应用的行为,不应对我们及关联公司的权益造成任何损害或引发负面社会评价,我们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并要求您予以调整。
4、您在集成、使用本SDK产品时决定权限的调用范围,您应对权限的调用及用途向最终用户进行说明,并就权限调用向最终用户负责。
5、您的应用需制定一份独立的隐私政策,该隐私政策应当符合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相关监管要求及您与我们约定,并向最终用户披露使用本SDK及本服务的相关信息(包含我们的公司名称、使用的具体产品名称、使用目的、收集个人信息类型、相关产品的隐私政策链接)。

(一)本SDK收集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类型 处理目的 使用场景 处理方式 操作系统
人脸信息 根据人脸坐标信息进行美颜、魔表特效的渲染 在使用相机拍摄或编辑场景进行人脸特效渲染中 本地处理 Android、iOS
设备型号 针对兼容性问题进行适配 在渲染美颜和魔表特效时判断该能力和当前设备是否兼容 本地处理 Android、iOS
操作系统 针对兼容性问题进行适配 在渲染美颜和魔表特效时判断该能力和当前系统是否兼容 本地处理 Android、iOS

(二) 为实现 SDK 产品功能所使用的权限
根据不同的场景,我们可能在第三方开发者使用本SDK过程中申请使用最终用户的系统权限,具体使用场景请见如下,具体申请的权限及申请目的如下表:备系统的特定权限,具体申请的权限及申请目的如下表:

操作系统 权限名称 使用目的
Android、iOS 相机权限 识别人脸信息进行本地渲染

请注意,在不同设备和系统中,权限显示方式及关闭方式可能有所不同,请最终用户参考其使用的设备及操作系统开发方的说明或指引。当最终用户关闭权限即代表其取消了相应的授权,我们和第三方开发者将无法继续收集和使用对应的个人信息,也无法为最终用户提供上述与该等授权所对应的功能。

服务类型与目的 所需权限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
在设备本地完成人脸、人体或环境图像的检测与处理等SDK功能 摄像头 摄像头拍摄的影音图像,视具体功能场景可能涉及人脸、人体信息
使用设备信息判断模型加载策略 设备信息 设备信息,含设备类型、设备型号、操作系统及硬件相关信息
实现SDK的联网授权 网络访问 网络信息,即是否连接网络

6、您应遵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的要求,在开发者应用上对该应用《隐私政策》进行展示,包括但不限于:
您应当保证《隐私政策》的独立性和明显提示性,即《隐私政策》应单独成文,App或小程序首次运行时会通过弹窗等明显方式提示用户阅读《隐私政策》,用户确认同意《隐私政策》后,再启用本SDK进行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您应向用户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但请您注意,仅是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还不足以能成为要求用户同意收集其个人信息的理由。《隐私政策》应由用户自主选择是否同意,不应以默认勾选同意的方式或是以欺骗诱导的方式取得用户授权。
7、您承诺遵守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要求,如果您的开发者可能会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用户提供服务,您承诺已采取相关措施并保证已获得其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如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不得为未成年人或其他用户群体提供本SDK相关服务的,您应严格遵守该限制(如在特定产品模式下或针对特定用户群体切断本SDK连接等),否则因此而导致的您的损失或责任,您应自行承担;如因此给我们及关联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您还应当全额赔偿。

8、您与我们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我们对您或您的应用的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双方之间亦不构成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9、在您集成本SDK之前或使用中,我们有权对您进行合规尽职调查,审查您所提供的关于所共享的个人信息的合法来源证明及相关文件,以及您的应用公开的《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如我们发现存在不合规的情形有损我们的利益,则我们有权要求您修订《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的内容已达到合规的目的。
10、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本服务的不时更新与变化,我们会适时对本规范进行修订。本规范更新后会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或其他适当的方式提醒您。如您对修订后的本规范条款存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若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认可并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内容。
11、针对您违反本规范的行为,我们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警告、拒绝或暂停您接入本SDK、立即停止传输数据直至终止提供本规范项下服务等措施。
12、如果由于开发者的原因致使我们遭受任何形式的投诉、调查、处罚等,开发者应负责全面给予解决;如因此导致我们或用户发生损失的,开发者应负责全额赔偿。
13、本规范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适用任何冲突规则,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行业先例。
14、本规范的签订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有关本规范所产生的所有争议都将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您和我们均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全文完)

上一篇:智能特效隐私政策v2下一篇:-
该篇文档内容是否对您有帮助?
有帮助没帮助